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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 丈夫来领债(2 / 3)

这句话不是判他输。

只是不准一段婚姻里有收据的一边,天然吞掉没有收据的一边。

***

新指印纸仍须核本人意思。

杜成业说妻子在家,可以立刻回去把人带来。

姚满挡在门边:“不能让他带。”

“你带?”桑平问。

姚满咬住嘴唇。

她已经三日没见到姐姐。

问事席最终发出两张一样的核意条。一张由杜成业带回,一张由姚满送往她认为姐姐可能求助的人处。条上不写债额,不写青灯行柜号,只列四个可分别勾选的意思:是否撤销转存,是否允许丈夫取封,是否允许妹妹继续代呈,是否愿意另择地点亲自核验。

最后添了一行:四项可以不同,不得代勾。

核意条出去不到一个时辰,杜成业回来了。

“人不见了。”

他手里的纸还是空的。

“什么时候不见?”

“我今早去上工,她还在。午间我娘送饭,门闩开着,旧衣少了两件。”

他说“旧衣”时喉结动了一下。少的是哪两件,他显然知道;知道不等于知道她为何带走,也不等于因此拥有追回她的路。

姚满问:“你今早让她按印时,屋里有谁?”

“我、我娘、里正。”

“她能不能不按?”

杜成业猛地看她。

“你什么意思?”

“我问她能不能。”

“里正在场,我没捆她的手。”

“她说过不愿意吗?”

“她一句话都没说。”

廊下安静下来。

沉默可以是同意。

也可以是屋里没有一句安全的话。

谁都不能替它定性。

程见微把手从现行格例上移开。她很想追问里正站在哪里、杜母有没有催、那女人按完印以后先看了谁。可她不是主问,而且这些问法若由一个陌生官员当着丈夫和妹妹的面提出,也可能只教所有人学会怎样替她回答得更像自愿。

杜成业把空纸攥出一道折痕:“她按完印,是她自己走的。现在反倒要算我逼她?”

桑平道:“目前没有人这样记。只记按印时三人在场、本人未作口头陈述、午间离开登记住处。”

“那封套呢?”

“仍按原寄存条件保管。”

“凭什么?”

“因为你的纸请求交给夫家,而原寄存条只准交本人。两张纸冲突,先不移动证物。”

杜成业的眼睛一点点红了。

“她今晚若不回来,杜家是不是还得背一个逼走媳妇的名?”

程见微抬眼。

这也是实在的损失。

女人藏身处一旦公开,她可能被带回去;完全不留消息,丈夫也会在全坊人的猜测里先被判成恶人。

保护一个人,不能靠替另一个人编罪名。

桑平让主录补发一张只确认平安的回条:不写所在、不写同行人,只由本人选“平安、暂不回家”或“需要救助”。回条可交任何备案女见证人,不经过姚满,也不经过杜家。

杜成业问:“我连她在哪都不能知道?”

“她若选择不公开,你只能知道她是否平安。”

“我是她丈夫。”

“丈夫有提出异议、知道生死与陈述家计的权利。没有在争议未清时先取得她所在的权利。”

“那她欠家里的呢?”

“另列。”

“她拿走的衣裳呢?”

“另列。”

杜成业像第一次发现,一段婚姻真能被人一刀一刀拆成不同的栏。

他没有认输。

他在支出申报页写下棺木钱、三年药费和两次替班,按了自己的指印。

“我明日带我娘来。”他说,“她总不能连七年吃过的饭都不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