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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:成了座上宾(2 / 2)

“算了吧,你看你们这里还能吃饭吗?”李元指了指被砸得满地狼籍的店门口,

“大哥,这你就小看俺们了!”胡棍满不在乎地说,“咱开店做生意多年,这点磨难算什么啊,怎么也得弄几盘凉菜招待招待大哥啊!”

老板娘小菊答应了一声,赶快到后面准备饭菜去了,胡棍拉着李元,非得让他坐在上座,酒桌上的规矩,坐北朝南的称为上座,一般是长辈或者当官的上级之类的坐这个位子,

“别一口一个大哥的,我还没你大呢!”

“这不是年龄的问题,常言说有志不在年高,无志空活百年,就象大哥您这样的,天生就是当大哥的命啊,而我这样的一辈子就只能当个马仔做个饭什么的!”胡棍谗媚般地笑着,恭敬地抽了支烟出来,顺手拿打火机给他点上,

“这个,我不抽烟,”李元摆手拒绝,

“这可是软中啊!地道的,美宜佳那里批的,不是在门口小店里买的,小店里都是冒牌货,可不敢买,上次在小店里买的康师傅挂面,客人都说难吃,后来仔细一看,原来是康帅傅牌子,还有一次进了一批东鹏特饮,没仔细看,客人都不要,后来一看,原来是中鹏特饮,赔大了!”

李元也被逗笑了,

“假货害死人啊,中国人就喜欢搞这种小聪明!”然后正色道,“不过我不抽烟,抽烟有害健康,特别是我们这些练武的人!”

“大哥你说的太对了!”胡棍一把将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,“你看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,不瞒大哥你说,我年轻时候也象你这样,不抽烟不喝酒,混江湖的,打架也是一把好手,五六条汉子挨近不了我身前,这可不是吹的,你看!”

胡棍说着把外衣脱下来,露出浑身长短不一的刀疤出来,俗话说,伤疤是男人的勋章,女人其实喜欢遍体鳞伤的男人,一来是出于女人慈悲的天性,二来嘛,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,说的就是这个!

“说实话也就是因为这一身伤疤,我老婆小菊她才愿意嫁给我,嘿嘿,不过呢,自打结了婚以后,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养家糊口上,又染上烟酒,身体就逐渐跨了下来,就象今天,你看我连那个草包洪彪都打不赢了!”胡棍说得挺沮丧,

“其实吧,我觉得你实力还是有的,只是不敢得罪青洪帮那些混混是吧!”李元一眼就看穿了他,“对了,我看你腿脚不太利索,这是怎么回事啊?”

“唉,别提了!”胡棍摆摆手,显得一副痛苦的模样,那可能是一次心灵的创伤吧,李元经过丧父之痛,知道有些东西属于心灵的伤疤,如果揭开的话是一件很残忍的事!

这时老板娘小菊端着盘子过来,还端来了两碗饭,外加一瓶五粮液,笑吟吟地说,

“大哥,你看,锅子都被那帮王八蛋砸了,只能做冷盘了,不过凉拌羊肉倒是前所未闻吧,浇上麻油辣酱,再洒上香葱大蒜炙然小茴香,遮住那股羊肉膻味,也是独具特色的美味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