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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第二十(七)(2 / 2)

信宁隋置信安县,取界内山名。武德二年,改为信宁。武德五年,属义州。州废来属。

都濡贞观二十年,分盈隆县置。

辰州下隋沅陵县。武德四年,平萧铣,置辰州,领沅陵等五县。九年,分大乡置大乡五县。五年,分辰溪置溆浦县。贞观九年,分大乡置三亭县。天授二年,分大乡、三亭两县置溪州。景云二年,置都督府,督巫、业、锦三州。开元二十七年,罢都督府。天宝元年,改为卢溪郡。乾元元年,复为辰州,取溪名。旧领县七,户九千二百八十三,口三万九千二百二十五。天宝领县五,户四千二百四十一,口二万八千五百五十四。在京师南微东三千四百五里,至东都三千二百六十里。

沅陵汉辰阳县,属武陵郡,本秦黔中郡县也。隋改辰阳为辰溪,仍分置沅陵县,仍置沅陵郡。武德四年,改为辰州,以沅陵为理所

卢溪武德三年,分沅陵县置

溆浦汉义陵县地,属武陵郡。武德五年,分辰溪置

麻阳武德三年,分沅陵、辰溪二县置。垂拱四年,分置龙门县,寻废

辰溪汉辰阳县地,隋分置辰溪县。

锦州下垂拱二年,分辰州麻阳县地并开山洞置锦州及四县。天宝元年,改锦州为卢阳郡。乾元元年,复为锦州。天宝领县五,户二千八百七十二,口一万四千三百七十四。至京师三千五百里,至东都三千七百里。

卢阳招谕渭阳常丰已上四县,并垂拱三年与州同置。其常丰本名万安,天宝元年,改为常丰

洛浦天授二年,分辰州之大乡置,属溪州。长安四年,改属锦州。

施州下隋清江郡之清江县。义宁二年,置施州,领清江、开夷二县。贞观八年,废业州,以建始县来属。麟德元年,废开夷县入清江。天宝元年,改为清化郡。乾元元年,复为施州。旧领县三,户二千三百一十二,口一万八百二十五。天宝领县二,户三千七百二,口一万六千四百四十四。在京师南二千七百九里,至东都二千八百一十里。

清江汉巫县,南郡。吴分巫立沙渠县。后周于县立施州。隋为清江县,州所理也

建始后周分巫县置建始县。义宁二年,于县置业州,领建始一县。贞观八年,废业州,县属施州。

巫州下贞观八年,分辰州龙标县置巫州。其年,置夜郎、朗溪、思征三县。九年,废思征县。天授二年,改为沅州,分夜郎渭溪县。长安三年,割夜郎、渭溪二县置舞州。先天二年,又置潭阳县。开元十三年,改沅州为巫州。天宝元年,改为潭阳郡。乾元元年,复为巫州。旧领县三,户四千三十二,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五。天宝,户五千三百六十八,口一万二千七百三十八。在京师南三千一百五十八里,至东都三千八百三十三里。

龙标武德七年置,属辰州。贞观八年,置巫州,为理所也。

朗溪贞观八年置

潭阳先天二年,分龙标置。

业州下长安四年,分沅州二县置舞州。开元十三年,改为鹤州。二十年,又改为业州。天宝元年,改龙标郡。乾元元年,复为业州。领县三,户一千六百七十二,口七千二百八十四。在京师南四千一百九十七里,至东都三千九百里。

峨山贞观八年,置夜郎县,属巫州。长安四年,置舞州。开元二十年,改夜郎为峨山县。

渭溪天授二年,分夜郎置,属沅州。长安四年,改业州。

梓姜旧于县置充州,天宝三年,以充州荒废,以梓姜属业州,其充州为羁縻州。

夷州下隋明阳郡之绥阳县。武德四年,置夷州于思州宁夷县,领夜郎、神泉、丰乐、绥养、鸡翁、伏远、明阳、高富、宁夷、思义、丹川、宣慈、慈岳等十三县。六年,废鸡翁县。贞观元年,废夷州,省夜郎、神泉、丰乐三县,以伏远、明阳、高富、宁夷、思义、丹川六县隶务州,宣慈、慈岳二县隶溪州,以绥养隶智州。四年,复置夷州于黔州都上县。六年,又置鸡翁县。十一年,又以义州之绥阳、黔州之高富来属。其年,又自都上移于今所。天宝元年,改为义泉郡。乾元元年,复为夷州。旧领县四,户二千二百四十一,口八千六百五十七。天宝县五,户一千二百八十四,口七千一十三。在京师南四千三百八十七里,至东都三千八百八十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