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可宁姑娘与靖北世子同住旧邸,宗正寺认为她身份不明,会影响宗室体面。”
陆沉舟刚进屋便听见最后一句。
“我家只剩半扇门,还有体面可影响?”
小吏赶紧行礼:“世子。”
“别行,先说谁让她姓沈。”
“证人房文书如此拟定。”
“谁让她离开旧邸?”
小吏没有答。
门外却响起甲片声。
宗正寺来了四名护卫,领头校尉带一张移居条,称宁知微身份与王府关系未明,应暂住大理寺女证院,不得继续与宗室同院。
陆沉舟看完:“只移她?”
“宁氏旧案特殊。”
“乌弥月是北朔王女,谢红绡有越封案,叶惊霜牵涉皇城司旧组。她们不特殊?”
校尉道:“不在本令范围。”
“那就是只挑最会查账的。”
宁知微抬眼:“别把我的价值说成留下的理由。”
陆沉舟停了一下:“好。”
他把移居条放回桌上:“她是否住女证院,由承审程序和她本人决定。我不以世子身份担保她无罪,也不以王府主人身份强留。但你们若因同案关系要求分居,就先说明为何只分她一个。”
校尉道:“世子要抗宗正寺令?”
闻人清拿过移居条:“这不是令。没有宗正寺卿印,只有属官押记;没有事实理由,只写‘有碍体面’。它可以作为建议,不能作为拘押依据。”
“闻人大人,大理寺女证院本就安全。”
“安全不等于可以无依据带人。”
宁知微把薄毯掀开,慢慢站起。
“我可以去大理寺。”
陆沉舟看她,没有替她答。
宁知微继续道:“但不是以沈微的名字被单独带走。我要求同案同桌。今日大理寺若核临渊案,我与陆沉舟、苏听澜及状态册持有人一同到场;问完以后,我回何处休息另写理由。”
校尉道:“罪臣之后怎能要求与世子同桌?”
“因为账不会按爵位分桌。”
闻人清取出另一份文书。
那是她在第70章离京前便递交的宁衡案重审准备书,经过临渊新证补录,如今已有大理寺收件号。重审尚未批准,却证明宁知微不是突然冒出的匿名女子,而是以本名持续提交证据的申请人兼证人。
“依重审准备程序,”闻人清道,“宁知微可以本名记入内簿,对外遮面。公开庭上称宁氏证人,所有行为、提交物和问答照常记录;除非她主动同意,不使用假名。”
小吏问:“既用本名,为何还遮面?”
宁知微答:“遮面是控制看见我长相的人数,不是抹掉我是谁。”
“若御史说你借罪臣身份博取同情?”
“那就让他先听证据。”
“若有人当庭骂宁衡?”
“旧判未撤,他们可以引用判词。我会要求他们说明引用哪一页、依据哪件证物。”
谢红绡叹道:“骂她也得带页码,京城人日子真难。”
叶惊霜认真道:“不骂便容易。”